馬偕醫學院校牧室 Mackay Medical College Chapl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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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偕醫學院台灣基督宗教大學校院聯盟獎甄選辦法
                                  
民國103423102學年度第30次行政主管會議通過
 
一、         為表彰本校同學之行為足以體現台灣基督宗教大學校院聯盟會員學校之博愛與服務精神,並能落實熱心服務校園服務與事工,暨推薦參與申請台灣基督宗教大學校院聯盟獎(以下簡稱本獎項),特訂定「馬偕醫學院台灣基督宗教大學校院聯盟獎甄選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二、         本校由教務長、學務長、總務長、心理諮商中心主任及校牧室主任組成甄選委員會,辦理本獎項評選事宜。得邀請推薦師長列席說明。
 
三、         由本校各系所各推薦合於資格之學生人選一名,經甄選委員會評選暨推薦一至三名同學參加台灣基督宗教大學校院聯盟獎之申請。
 
四、         凡本校之應屆畢業生,認同基督精神、品德良好(操行成績80分以上),而有下列具體事蹟之一,足為同儕表率者,得被推薦為候選人。
(一)愛護學校、服務人群、關懷社會有具體事蹟者
(二)其行為足以體現本校辦學宗旨、目標及特色者
(三)參加基督信仰團體表現優異者
 
五、         各系所應於本獎項公布後二週內,將符合本獎項標準之推薦學生名單及檢附資料,向本校校牧室提出申請,經甄選委員會審查後提出參獎名單,陳請校長核定,並向台灣基督宗教大學校院聯盟提出獎勵申請。
 
六、         申請檢附資料:
(一)申請表
(二)歷學年成績單
(三)一位師長之推薦函(格式自定)
(四)個人簡歷
(五)符合遴選標準之證明文件
 
七、         獎勵方式:配合台灣基督宗教大學校院聯盟之建議頒發獎座。
 
八、       本辦法陳行政主會議通過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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